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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个十百”就业见习计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3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安8月13日电(记者许祖华)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就业压力,陕西省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个十百”就业见习计划。2009年到2011年,每年组织安排3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可获300元的生活补贴。

    就业见习计划要求,省内各类所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都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供岗位接收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其中,小型企业每年接收1名以上10名以下高校毕业生见习,中型企业每年接收10名以上100名以下高校毕业生见习,大型企业每年接收1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见习;普通高等院校每年接收50名—100名高校毕业生见习,条件好、规模大、科研项目多的普通高等院校每年接收100名—200名高校毕业生见习;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每年接收1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见习;技工学校每年接收5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见习;科研院所每年接收10名—50名高校毕业生见习,规模大、岗位多的科研院所每年至少接收50名—100名高校毕业生见习;其他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条件每年应接收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见习。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服务对象为陕西省生源、自愿提出见习申请并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的应届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优先安排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女性毕业生和残疾人毕业生等参加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原则上每人只能享受一次政府提供的见习补助。陕西省财政将给予见习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30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见习期限为见习高校毕业生购买每人每月2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陕西省要求,见习单位要为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并视其见习工作情况,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给予一定的见习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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