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记者 常志鹏 王敏) 来自国家邮政局的信息显示,2009年10月1日《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将与《邮政法》同时实施。行业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快递业健康发展。
我国邮政快递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我国快递市场迅速发展,初具规模,竞争格局基本形成。到2009年8月,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法人已有2000多家,企业分支机构有5000多家,从业人员40万人以上,年产值超过500亿元,年业务增长速度达20%以上,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生产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安定介绍,在快递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服务质量不高、缺乏准入门槛、安全隐患较多等突出问题。为优化快递业务发展环境,推动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邮政法》规定对快递业务实行经营许可制度。
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司长达瓦说,尤其是信件以及包裹、印刷品等物品的快递业务,直接关系到用户通信秘密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保护,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管理办法将提升邮政快递市场
达瓦介绍,快递业务是竞争性业务,快递市场是一个发展迅速、潜力巨大、竞争激烈的市场。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大和流通领域的变革,快递企业原有的低劳动力成本和价格优势已经不能成为有效的竞争手段,不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只会造成混乱,增加企业经营成本,最终损害消费者和企业的利益。提高快递行业运行效益已经势在必行。
管理办法主要在准入门槛、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快递业务经营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中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五十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百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安定介绍说,这个门槛设立得并不高,比如,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正常运转所需资金要远远超过目前的要求。
据了解,针对快递企业服务质量存在的问题,《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是从人员素质上作出了具体规定。在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中规定,“符合《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并通过资格认定的快递业务员,经营同城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30%,经营省内异地快递业务的,快递业务员中具备初级以上资格的不低于40%。”这被认为是从从业人员素质的角度为服务质量提供了保障。
管理办法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
安定说,实施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推动快递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目前世界快递市场发展的现状是“大小并存”。几大快递巨头在网络覆盖、运输能力、信息化建设和服务水平方面占有绝对优势。但在区域市场、专业领域,也有小公司提供专业化快递服务,两者相互补充。
有关专家认为,实施快递业务许可制度,可以推动EMS加快改革,解决网络规模大但重点地区服务能力不突出的问题,使其做大做强,发挥主力军作用。可以推动跨省经营的规模型民营快递企业加快发展,提升在大城市和重要经济圈的服务能力,成为行业骨干力量。可以引导中小快递企业主动适应市场需求,调整战略定位,找准发展方向,通过合作、联合、重组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提升品牌竞争力;通过差异化、精细化经营,赢得用户和市场,成为快递市场多元化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