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9月27日电(记者 邓伽)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联手扶贫工作的意见》,将参与联手扶贫的单位扩大到包括省内大中专院校、国有企业、民主党派和民营企业在内的164个部门和单位。同时,积极推进一个单位对一个贫困村5年一个周期的结对式帮扶。
意见提出,为增强联手扶贫工作的连续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参与联手扶贫的单位由原来的省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央驻琼有关单位及海口市、三亚市等136个部门和单位,扩大到包括省内大中专院校、国有(控股)企业、民主党派和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在内的164个部门和单位。
同时,这项意见将联手扶贫的组织形式由原来三四个单位共同扶持一个乡镇变为一个单位直接与贫困建制村结“对子”帮扶;联手扶贫单位在5年的帮扶周期中应完成6项目标任务,包括农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素质提高等内容;省直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可以适当安排联手扶贫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