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 韩洁 罗沙)记者30日从财政部获悉,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将以壮大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更大力度扶持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化经营项目,逐步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近日发布了《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明确了2010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和扶持对象。
申报指南指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是财政部门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扶持范围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重点扶持的产业包括:专用小麦、专用玉米、优质水稻、高油大豆、“双低”油菜、“双高”糖料、棉花、名优经济林、蔬菜、茶叶、名优花卉、蚕桑、畜牧、淡水水产等。
申报指南还规定了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严格限制的项目。主要包括中成药加工、粮食酿酒工业、木材深加工、纺织工业,深海养殖及捕捞项目,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公约附录的加工流通项目。此外,对原料主要来源自营基地、不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以及国家政策明令禁止的项目也不予扶持。
根据申报指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对象,主要是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含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审定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项目主要采取财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种扶持方式。按照规定,项目单位须于2009年12月底前向所在地农发办事机构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