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10月13日电(记者 叶建平、吴晓颖)四川省教育厅日前出台了关于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一系列规范考试评价的规定,如各学科竞赛及奥数不得与中小学校招生挂钩等。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竞赛活动。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学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附带销售任何资料和商品。各市级教育局要对现行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认真清理,加以规范,从严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
《意见》还要求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可进行一次期末文化课考试,初中每学期文化课考试不得超过两次,由学校组织命题,并进行考试结果分析。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不得举行小学、初中区域性统考、联考。普通高中学校除高三外,原则上不得举行区域性统考或模拟考试。科任老师平时可根据学科单元学习完成情况进行必要的单元检测。
《意见》还明确规定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小学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采取等级和评语评价办法;初中学业成绩鼓励采用等级评定方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座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