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调研报告指出,有些地方的公共投资建设存在五个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的建议。
10月28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报告从五个方面谈到了公共投资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规划不够扎实,准备不够充分。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些地方没有开展住房普查,仅靠抽样调查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一定比例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不能准确反映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情况;有些地方为了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或者急于改变城乡面貌,没有充分考虑当地政府和群众的承受能力,编制的建设规划过大,任务过重;有些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大多是成片拆平房盖楼房,模式比较单一,存在一些浪费现象;有些地方的教育、卫生等建设规划存在“一刀切”的倾向,县级医院建设基本上是一个县建一所,没有充分考虑服务人口、服务范围等因素。
——地方财力紧张,落实配套困难。由于今年地方财政收入增幅下滑较多,各地普遍反映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落实配套资金困难。有些公共投资项目安排,地方配套资金比例过大,超出了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有些地方推行农村危旧房改造,政府对每个农户补助4000元至5000元,还不到每户改造所需资金的10%,许多农户只能依靠大量向银行贷款或向亲友筹借,五保户、低保户等贫困农户难以承担。
——政策不够协调,执行不够严格。国家要求,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廉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优先解决城市最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问题。有的地方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到城市、农村、工矿等各个方面,战线太长、规模太大;有的地方提出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并轨,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提高到人均年收入一万元左右,扩大了保障范围,增加了政府保障的难度。有些地方将农村危房改造扩大到旧房改造,大量拆迁,有的对富裕农户也给予了资金补助。有些地方的教育、卫生等建设项目,只安排主体工程建设,没有将道路、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和教师、医务人员周转房纳入投资范围,给今后的交付使用留下困难。
——责任不够清晰,机制不够健全。有些地方政府间的公共投资责任不够明确,市县政府筹资责任过重。有些地方反映,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由多部门管理,环节多,影响工作效率和建设进度。有些地方认为,这次新增重大公共投资是难逢的机遇,应尽量多上一些项目,对后续投资缺乏长远打算和安排。一些地方反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运行、管护和维修机制还很不健全,不少地方多年没有投入,集体、农户用水管水的责任不到位,缺乏筹集维修资金的积极性,很多设施长期失修,甚至长期不能修复。
——进展不够平衡,进度比较缓慢。不少地方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今年安排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和新建大型灌区工程,不少还处于前期准备阶段,一些农业综合开发节水配套改造项目还没有开工。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报告提出以下改进工作的建议:把握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落实配套资金,完善政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设成效;深化体制改革,健全机制保障;加快立法步伐,健全法制体系。
我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周婷玉、邹声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调研报告指出,对落实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级党委、政府认识明确、措施有力,把实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10月28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去年下半年以来,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党中央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宏观调控政策,作出了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去年第4季度中央新增公共投资1040亿元的基础上,今年中央预算又安排重大公共投资9080亿元。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493亿元,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投资926亿元,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投资633亿元,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投资2522亿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下发政策性指导文件,加快资金拨付,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顺利实施。
调研报告从多方面总结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国务院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个部门参加的新增中央投资协调小组。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各市、县政府,都成立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编制建设规划,健全制度。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编制下达了中央投资建设计划,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各地结合实际编制公共投资项目的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和规章制度。
——加快资金拨付,及时到位。到8月底,今年以来中央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已下达建设资金7170亿元,占预算的79%。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下达471亿元,占预算的95.5%;教育和卫生等社会事业建设资金下达853亿元,占预算的92.1%;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补助资金下达508亿元,占预算的80.3%;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建设资金下达1752亿元,占预算的69.5%。
——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监管。中央纪委、监察部组织24个检查组,对各地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审计署对部分投资项目进行了审计监督。各地都建立了中央投资项目进展信息报告制度。
——加快项目建设,初见成效。截至8月底,去年第4季度和今年安排的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已开工126万套,全国今年新增租赁补贴户数54万户;煤矿、林区的棚户区改造已分别开工10万户和15.7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已分别建成18.5万户和2.4万户。今年安排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项目,已分别建成近400万平方米和24万平方米。中央安排的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项目绝大多数已经开工,部分规划早、动手快的项目已经完工或接近完工。新建大型灌区工程资金已经落实,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和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已分别落实77.3%、74.2%和77.0%,其中中央投资已全部到位。
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 到8月底投资完成率不到1/4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邹声文、周婷玉)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权威报告中获悉,在中央预算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资项目中,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截至8月底仅完成投资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
10月28日,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石秀诗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各级党委、政府把实施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建设作为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强化责任,积极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项目进展不够平衡。
报告指出,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落实困难。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
报告强调,保障性住房建设要把解决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放在优先位置,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锦上添花”。除重点改善城市特困群体住房,煤矿、林区、垦区的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外,还应把其他工矿的棚户区改造逐步纳入中央投资补助范围。要正确把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制订建设规划。政府有能力提供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应集中财力,落实资金,加快建设;没有能力的地方,应保证租赁补贴发放,或者按照节俭、适用的原则,维护、修缮、利用现有旧房,改善困难居民的住房条件,切忌不顾代价拆迁建楼,造成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