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春11月6日电(记者褚晓亮、姚湜)针对老工业基地面临的就业压力较大、就业困难群体相对较多的现状,吉林省在实践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施就业援助。今年以来,共帮助10.6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大规模开展公益性岗位开发活动是吉林省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从2005年开始,吉林省实施了“三年开发十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项目”,采取省统一开发与各地自行开发相结合的方式,开发公益性岗位10.5万个,从2007年末至今,这一规模一直保持在十万个以上,成为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渠道。2008年,吉林省下发了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对开发的原则、人员招聘、劳动报酬、管理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全省逐步建立起“能进能出、渐进渐出、岗位相对固定、人员合理流动”的公益岗位管理机制。
零就业家庭是就业困难群体中的重点。针对这一群体,吉林省强化了城镇零就业家庭援助措施。从2006年开始,将零就业家庭援助列入省政府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街道社区即时援助,县(市、区)强化援助、市州托底援助”的方法,在69个市州、县(市、区)全部建立援助预案,街道、社区坚持“四项制度”,即申报认定、即时援助、适时退出和每月回访制度。对零就业家庭经申报认定后,20个工作日给予托底安置,保持动态为零。
此外,吉林省还建立“动态管理,即时援助”制度,并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活动,连续六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再就业援助月活动。全省县以上人力资源市场全部建立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窗口。街道、社区通过入户走访,对辖区内困难人员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实行“即时帮扶就业”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