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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收费公路期限届满后将明确终止收费日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11月12日电(记者 岳德亮)针对当前公路收费存在站点过于密集,收费年限不透明等情况,浙江省政府近日出台了《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指出收费公路终止收费的,由省政府向社会公告,明确终止收费的日期,接受社会监督。此办法将于明年元旦开始施行。

    浙江省政府指出,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必须终止收费。政府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费。

    此外,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的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凡不符合这一标准的,将在省政府规定期限内完成收费站撤并。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浙江省正在收费的公路里程为7227公里,占公路总里程的7%。其中,设置收费站点393个,主要集中在非封闭式公路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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