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我公安机关首次利用社会资源自行培养警航飞行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哈尔滨11月12日电(记者孙英威)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与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12日在哈尔滨市签署《警用航空飞行学员飞行驾驶技术培训协议》,首批接受培训的10名警务人员全部面向直升机飞行员方向。据悉,这是我国公安机关首次利用社会资源自行培养警用航空飞行员。

    公安部警用航空管理办公室主任陶军生说,公安部决定从今年开始,从公安机关在编民警中选拔招收飞行员,走利用社会资源自行培养警用航空飞行员的道路,并形成长期的警用航空新飞行员培训机制。经过筛选,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比较符合我国警用航空培训飞行人才的需求。

    据介绍,首批选拔接受直升机驾驶技术培训的10名警务人员均参照军队选拔飞行员的标准,分别来自广东省和西安、南京、深圳等地公安机关。这些警务人员目前正在接受航空理论学习,将于2010年3月开始在飞龙公司接受为期13个月的飞行驾驶技术培训。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需求的不断变化,我国警用航空近年来也呈现快速发展态势。2003年,警用直升机正式列入人民警察装备序列。目前,我国已有10余个省、市公安机关成立了警务航空队,装备警用直升机30多架,另有部分省、市公安机关正积极筹建警务航空队。

    中国飞龙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具备直升机飞行员培训能力的机构。 

 
 
 相关链接
·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介绍易制毒化学品集中宣传整治
· 公安部消防局长陈伟明就消防队伍建设与网友交流
·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我国打击洗钱犯罪初见成效
· 公安部交管局通知要求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准备
· 公安部发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公安部:多项措施打击拐卖犯罪 帮助被拐儿童寻家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