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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3年内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将纳入医保范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2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11月24日电(记者 王恒志)江苏省将在3年内将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城镇和农村医疗保险范畴,以确保所有残疾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

    江苏省刚出台的《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助视助听及普及型假肢矫形器具适配、精神病人住院及长期服药、中风瘫痪、肢体残疾和麻风畸残矫治等符合规定的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同时提出全面实施重症精神残疾和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以及老年偏瘫等专项康复工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给予救助。

    江苏省残联理事长高晓平介绍说,从2010年起的3年里,江苏省财政还将增加安排专项经费,将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免费康复人数从5000多名扩大到8000多名,将每年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免费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家庭数量从1万户增加到2万户。同时还将安排专项补贴资金,开展贫困家庭听力语言残疾儿童电子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和语言训练。

    江苏省目前有479.3万残疾人,涉及1400多万家庭人口,其中很多家庭因医疗问题背着沉重的经济包袱。江苏省除积极给予政策和经济上的扶持外,还大力在全省建设各级公益性残疾人康复中心,并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省财政还将以奖代补,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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