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动员部署会议在京召开,专题部署动员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标志着该项工作全面启动。
会议指出,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复杂的战略任务,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发展需求,立足国情军情,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统一部署,加强统筹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抓住建设重点,扎实稳步推进。要在建立完善国防知识产权制度、规范营造国防知识产权制度运行环境、提高国防知识产权数量质量上下工夫求突破。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之后明确由总装备部牵头负责组织国防知识产权部分的战略实施工作。总装备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成立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2015年国防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近期目标和2020年远期目标;结合国防知识产权工作以及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的现实需求,提出了19项专项任务;并提出到2011年底完成各专项任务实施方案论证,2012年开始转入全面实施阶段,分别实现近期和远期战略目标。
总装备部副部长韩延林、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总装备部科技委副主任卢锡城、国防科技工业局党组成员胡亚枫等出席会议。(记者 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