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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全面小康实现值已经达到90%左右 仅次于京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12月0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12月9日电(记者 冯源)记者从浙江省统计局获悉,根据浙江省和全国的两套评价体系测算,浙江全面小康实现值已经达到90%左右,并与广东省、天津市并列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三位,仅次于京沪。

    为了衡量浙江省建设小康社会的成绩,浙江省统计局等部门制定了《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它由经济发展、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社会和谐和生态环境等5个方面24个指标构成。据此测算,2008年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指数为91.52%,比2007年提高1.98个百分点,总体上基本实现了全面小康目标。

    而在国家层面,国家统计局统计科研所也制定了全国统一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它由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民主法制、文化教育和资源环境等6个方面23个指标构成。据此测算,浙江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87.8%,比2007年提高了2.5个百分点,也接近了90%的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目标。

    这一测算结果同时显示,2008年浙江省全面小康实现程度已高于全国水平13.2个百分点,与广东省、天津市并列居全国省区市第3位。前2位分别为北京和上海。而从2000年以来,浙江省全面小康建设实现程度一直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且领先优势不断扩大。

    与2007年相比,从浙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五个方面来看,2008年全面小康实现度均有所提高。其中,经济发展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96.8%,社会事业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90.0%,人民生活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89.8%,社会和谐方面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为86.5%,生态环境方面实现小康程度为94.6%,均比前一年有所提高。

    而在具体指标中,人均GDP、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等9项指标均达到100%实现全面小康目标,有8项指标全面小康实现度在90.0%-99.9%之间,总指标数量中有70.8%的指标达到了90%的基本小康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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