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1月8日电(记者侯建森)海南省加强下乡产品市场巡查,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消费者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的投诉举报。截至2009年12月底,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4万元。
为保护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消费,自2009年2月海南省开展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海南省加强“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监管,严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截至2009年12月底,海南省工商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3698户次,取缔无照家电下乡经营户1户,查处违法案件7件,查扣假冒伪劣电视机5台、燃气炉84个、汽车配件86件、摩托车配件17362件。受理消费者相关申诉举报23宗,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