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1月13日电(记者吴俊)刚刚出台的《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称,深圳医改3年将投入近196亿元,惠及深圳所有常住人口。到2011年,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将覆盖本市常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部实现门诊统筹。
据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实现医保“全覆盖”,其难度和盲点在于“非深户籍非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为此,深圳市社保局采取了将医保参保工作和居住证办理结合起来的方法,力争医保覆盖不留盲点。截至2009年11月底,深圳医保参保人数916万余人,提前两年多实现了国家提出的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保参保率达90%以上的目标。到2011年,所有持《深圳市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非深圳市户籍常住人员都将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记者了解到,深圳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4种形式。目前,综合医保、住院医保、农民工医保均实现门诊统筹,由于缴费太低,此前没有实现门诊统筹的少儿医保,也将在2010年实现。2010年,深圳市区两级财政对居民参加医保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
《方案》显示,深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将惠及流动人口,覆盖深圳所有常住人口。而且,根据《方案》,2010年深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于46元,2011年要达到50元,远高于国家医改要求的不低于20元的标准。
深圳还将推出4项改革措施:一是继续提高医保待遇。包括:将综合医保门诊大病待遇扩大到门诊所有病种,对综合医保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时,超出部分予以报销一定比例,减轻因慢性病长期治疗导致的医疗费用过高负担;二是将综合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到其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实现个人账户家庭统筹,同时对个人账户达到一定限额以上的部分,准予支付规定的健身项目费用;三是将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目前的0.5倍至4倍,提高到1倍至6倍;四是提高少儿医保报销比例,降低起付线,扩大大病病种范围。
深圳公立医院改革将实行“在岗人员同工同酬”
新华社深圳1月13日电(记者 吴俊)深圳日前公布的《深圳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中,公立医院改革成为最为突出的亮点之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江捍平说,深圳今年将选取3至5家具有代表性的公立医院实施委托管理试点,公立医院将实行“在岗人员同工同酬”。
记者了解到,深圳公立医院4.5万多人,49%是临时工。各大医院同样的工作岗位有编制和没编制的医务人员工资差距数千元不等,影响了不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据江捍平介绍,深圳的公立医院改革将把“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完善医院编制管理办法,淡化编制概念,试行公立医院人员年金制。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及岗位设置管理。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建立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服务效率和岗位责任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制度。例如深圳未来最大的公立医院滨海医院将没有编制概念,医生们从拿级别工资变成拿岗位工资,以岗位定收入,而不是靠资历,实现“在岗人员同工同酬”。
江捍平说,深圳的公立医院改革还将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有效形式。深圳2010年将选取3至5家有代表性的公立医院实施委托管理试点,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负责人签订合同,以进行委托经营,管办分开,使其依法行使公立医院资产使用权、人员聘用权和薪酬分配权。同时,还将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医院实行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职工代表大会、社会公众和行业监管将形成多元监督机制。
据江捍平介绍,2011年深圳的公立医院全部制定并公示服务标准。例如排队要控制在多少时间内,进入医院后住院需要经过多少个流程,这些医院都要向患者承诺,如果达不到承诺,医院就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