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1月18日电(记者郭远明)江西省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列入民生工程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到2011年底,江西80多万居民将告别棚户区。
江西省省长吴新雄介绍,江西省将在2011年底,完成改造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2030万平方米,23.8万户、82.6万人将告别棚户区;其中设区市中心城区改造1081万平方米,解决13.4万户、45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改善旧城区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
2009年以来,江西已组织开展了棚户区改造调查摸底,制定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在萍乡市结合国有企业改制组织开展了城市棚户区改造试点。到去年底,江西各设区市中心城区已完成棚户区改造拆迁面积216万平方米。
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江西省将实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江西省规定,对有商业开发价值,采取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发建设商品房,政府回购部分商品住房安置棚户区中符合条件的群众;对没有商业开发价值,采取政府主导的方式改造,由政府组织建设安置房、保障性住房,改善棚户区群众住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