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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订的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3月1日施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1月22日电(马琳、王蔚)22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传出信息,新制订的《上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上海市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供水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

    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介绍,上海市是全国最早划定水源保护区的省市之一,通过控制污染源头、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关闭畜禽养殖场等措施,使得黄浦江上游水源水质长期保持稳定。该段水域也成为上海市水环境最好的区域之一。

    为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源,上海市将实现水源保护全覆盖,实施城乡一体化的水源地管理和保护。除了黄浦江上游水源地外,所有中小水源地也纳入保护范围。新《条例》将惠及上海全市2000多万人口,并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对所有水源地开展保护工作。

    在水源安全保障方面,上海将加快实施水源地布局调整,推进供水集约化,实现互连互通、一网调度,同时保留备用取水口,以备应急供应。在污染源头控制方面,将实施分级管理。一级区实行封闭管理,二级区不得排放污染物,准保护区实施排放标准和总量要求双重控制,并加强码头设置和船舶运输管理。

    张全说,上海市今年将在浦东新区率先设立排污交易试点,通过市场方法,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为迎接世博会创造良好的水环境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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