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1月23日电(记者汤计、勿日汗)在过去一年里,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机关加强对困难群众和困难群体的司法保护,积极推进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的救助工作,协调有关方面解决被害人、上访人生活救济、社会保险、补偿返还等资金248万余元。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在呼和浩特召开的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披露的消息。
邢宝玉介绍,2009年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保险纠纷等方面的民事申诉案件92件,及时执行已作出复查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65件,办理刑事赔偿案件9件。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严肃查办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权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人。
同时,开通12309举报电话,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推行便民利民措施,积极采取下访巡访、预约接待,探索设立检察联络员、开通民生服务热线等方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邢宝玉说,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检察机关还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严肃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89件、114人。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批准逮捕制售伪劣产品、假药、有毒有害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97人,起诉96人。严厉打击涉案金额巨大、人数众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91人,起诉81人。依法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严肃查办严重失职渎职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