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月24日电(记者文涛、荣守俊)记者从24日召开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春节、藏历年期间,西藏将出台并落实包括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六项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政策措施,确保西藏各族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
这些保障措施包括:一是进一步提高并落实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在初步确定月人均1956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9元,并力争在春节和藏历年前逐步兑现。
二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10元提高到330元,农村居民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100元提高到1300元。
三是对城镇低保对象和国有企业离退休职工,以购物券(卡)的形式发放每人6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四是兑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试点县市60岁以上人员去年11月到今年3月的基础养老金一次性兑现。
五是提高“三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老党员补贴标准由月人均350元提高到400元,老干部补贴标准由月人均200元提高到250元,老劳模补贴标准由月人均150元提高到200元。
六是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由现行的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
西藏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春节、藏历年前落实以上各项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入到对口扶贫点和困难群众家中,深入到敬老院和孤儿院,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为他们送去过冬过节所必需的生活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