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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我国首发全国性文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2月01日 21时32分   来源:新华社

新闻分析:我国首发全国性文件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遏制行业低价竞争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新华社记者何雨欣、罗沙)记者1日从财政部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这也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收费管理的第一个全国性规范文件。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该文件的下发将有效遏制行业低价竞争,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过低是制约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也是业内近年来普遍反映的突出问题。由于审计服务的特殊性,加之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总体规模小、数量多、市场定位和服务同质化,行业内一直存在着低价竞争的现象。

    近两年,我国一批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优化整合、强强联合,低价竞争现象在一定范围内有所好转,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恶性竞争问题依然十分突出。随着招标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方式的普及,评标标准片面强调报价因素,使低价竞争更为表面化,同时,伴随着低价竞争,行业内还出现指定业务、支付佣金、回扣等潜规则。

    “过低的收费具有多方面危害。”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说。过低收费不能支撑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必要审计程序执行审计业务的成本,也难以支撑行业合理工资水平,同时指定业务、支付佣金、回扣等行为助长了行业不正之风,也易于滋生腐败。

    在《办法》第一条“制定宗旨”中,“保障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被放在了首要位置,其后的“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也是从另一个角度来阐述保障质量。“因此,制定《办法》的首要诉求是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的规范来确保服务质量,让价格能够支撑一定的服务标准,进而对公众利益提供保护。”刘玉廷说。

    本次发布的《办法》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分两类管理,对强制性审计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对其他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刘玉廷说,政府应当进行适度干预,特别是要实行最低限价,这种价格干预,完全旨在维护公众利益和提高经济运行质量,与垄断行业出于自身利益制定统一限价有着本质区别。

    《办法》明确指出,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佣金、回扣等形式变相降低审计收费,使实际收费标准低于政府指导价下限。“这将为查处恶性低价竞争提供有力的支持。”刘玉廷说。

    “当然,并非所有的强制性审计业务都存在低价竞争,例如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业务、金融企业相关业务,其竞争秩序相对是比较规范的。对这些业务,政府指导价没有必要以设定价格底线为目标。”刘玉廷说。

    此外,考虑到我国幅员广阔,地区之间差异大,《办法》仅对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涉及的重大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具体收费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办法》统一原则基础上自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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