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吴晶、卫敏丽)目前我国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配备的养老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与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的老年人与服务人员配置比例差距较大。这是全国老龄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调查研究课题组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中所显示的内容。
调查报告分析,这主要是因为民办养老机构在没有外部支持和监督的情况下,为了降低服务成本只能在减少人力成本方面做文章,由此造成了许多民办养老机构中服务人员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报酬低、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的状况,也造成了许多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不安心本职工作、频繁跳槽改行的状况,造成整个养老服务队伍的不稳定。
此外,调查中也发现,有相当数量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高,获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所占比例很小,很多人甚至没有参加过正规的岗前培训,往往是就业后边干边学,服务质量很难保证。
调查报告建议,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培养,努力建设一支专职的养老服务行业人才队伍。另一方面,要倡导和组织爱心志愿者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各种志愿服务,补充机构从业人员的不足,缓解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用工压力;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中介服务队伍,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相应的中介服务。
调查显示:入住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中70—79岁年龄段最多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吴晶、卫敏丽)全国老龄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调查研究课题组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入住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中,比重最大的两个年龄段为70-79岁的中龄老年人和80—89岁的高龄老年人,分别占入住人员总数的33%和31%,总计达到64%,是机构养老的主体。
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只占17%,还有少量90岁以上的超高龄老年人。此外,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中还收住有14%的年龄在60岁以下的非老年人,他们大多因生活不能自理、缺乏家庭照料而被家人安置其中。
从入住老年人的性别来看,女性老年人占54%,比男性老年人高出8个百分点。在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中,女性占到58%。
全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调查是2008年8月由全国老龄办组织实施的,这是我国首次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进行的摸底式普查。调查采取发放问卷方式进行,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调查显示:黑龙江省拥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总量居全国之首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记者卫敏丽、吴晶)全国老龄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调查研究课题组近日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接受调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拥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最多的是黑龙江省,总量达到611所,青海和西藏则没有,总体分布呈现出“东丰西瘠”的地域分布特征。
据介绍,2008年8月,由全国老龄办组织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全国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调查,这是我国首次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基本状况进行的摸底式普查。调查采取发放问卷方式进行,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截至调查时点(2008年9月1日),全国共有登记注册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4141所,占全国所有养老服务机构总数的10.6%,养老服务床位41万多张,入住老年人总数为23万多人,床位使用率为57.8%。
此外,调查报告显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依照地域位置自东向西逐渐减少,也就是说,从行政地域分布来看,我国东部省份拥有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数量普遍多于中、西部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