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3月27日电(记者 贾立君)旨在实现“富民与强区并重”战略目标,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将全面开展“社会救助质量年”活动,力争尽快使“各项民生指标都硬起来”。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吴金亮3月27日在“全区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说,今年自治区将以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为抓手,全面开展“社会救助质量年”活动。他说,城市低保将严格核查收入,与劳动就业衔接,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人走出低保;农牧区将规范分类施保和家庭人均纯收入核算办法,强化民主评议和公示程序,力争做到动态管理和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
据介绍,内蒙古已确定了2010年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优抚对象提高标准和五保供养等10项“民生工程”。其中,今年自治区财政增加安排1700万元用于敬老院建设,确保集中供养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并使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0%的水平。
去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下拨各项民政专项资金39.68亿元,其中使全区城市低保标准平均达到每月242元、比上年提高45元,农牧区低保标准平均达到年1364元、比上年提高288元;全年累计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33.27万人次,支出城乡医疗救助资金3.58亿元。
经济增速连续8年领先全国各省市的内蒙古自治区,不久前提出“富民与强区并重”的战略口号,力争尽快使“各项民生指标都硬起来”。为此,自治区今年将在巩固2009年“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孤儿供养标准等六项指标,全面开展“社会救助质量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