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4月12日电(记者 侯建森)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和提高空气质量,从今年5月1日零时起,海南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国III标准汽油。
海南省政府要求,4月30日前,各油品经营单位应在立式招牌、加油机、发油台、购销发票和提货单的油品标号中加注“III”字样;加油站应在明显位置摆放“海南省加油站油品质量标准明示牌”。自推行之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的汽油质量必须符合国III标准汽油的规定要求,同时停止销售非国III标准汽油。
国III标准汽油也称高清洁汽油,是以无铅汽油为基础,按照比例加入一种多效汽油清洁复合添加剂构成的,含硫量低,能有效降低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