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4月17日电(记者 林艳兴)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为更好地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困难问题,从今年1月起提高企业军转干部和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解困标准,增加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
据介绍,今年全省企业退休连排级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为1280元/月,营级为1380元/月,团级为1480元/月。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标准为1280元/月。全省企业在岗连排级军转干部的解困标准调整为2058元/月,营级为2138元/月,团级为2208元/月。上述人员凡2009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低于职级解困相应标准的,从2010年1月起按两者差额给予生活补助。
此外,对现有和今后新增加的关闭、破产、改制、连续停产一年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困难企业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无再就业能力的)军转干部,江西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确定解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