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4月21日电(记者徐冰、张旭东)黄渤海沿岸的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和天津市海事部门21日在山东威海宣布,中国北方搜救区域联动合作区开始运行,这也是中国首个海上合作联动搜救区开始运行。
据山东海事局介绍,发生重大、特大险情需要进行搜救应急合作时,由险情发生地的省(市)搜救中心向中国海上搜救中心报告,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协调指挥下,启动搜救区域联动合作机制。搜救应急合作联动包括直接协调派出救助力量参与搜救行动,派出搜救专家提供搜救决策及信息支持和提供搜救行动所需的相关信息等。
据了解,发生一般、较大险情需要搜救应急合作的,由险情发生地的省(市)搜救中心向相关省(市)搜救中心提出搜救应急合作请求,启动搜救区域联动合作机制,并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备案。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将全国划分为北方、华东、华南、长江四个搜救区域联动合作区。其中,北方搜救区域联动合作区按山东、辽宁、河北、天津四省(市)海上搜救中心的顺序轮值,轮值时限为两年。其余三个搜救区域联动合作区也将陆续开始运行。
山东海事局介绍,北方搜救区域联动合作区所负责水域自然条件恶劣,通航环境复杂,船舶交通密集,2009年船舶货物吞吐量占全国沿海的二分之一,历来是险情事故多发区,渤海湾水域居全国海上交通安全重点区域“四区一线”之首。
山东海事局局长袁宗祥表示,建立并运行搜救区域联动合作机制,为各省市海上搜救中心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搜救信息和技术的平台,将促进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对于实现资源贡献、优势互补,提高应对海(水)上突发事件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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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1日,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在扬州港举行表彰仪式,对救助11名遇险中国公民的蒙古籍商船“东平”(Orient Pacific)轮全体船员予以慰问和奖励。江苏海事局副局长韦之杰代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向该轮船长Kowit颁发了1万元救助奖励资金,表彰“东平”轮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行为和全体船员高尚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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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运输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统一协调和指导下,3月12日,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与日本海上保安厅舞鹤搜救中心在江苏南京成功举行了“2010中日联合海上搜救通信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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