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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政府出钱鼓励企业"教技能" 农民"学技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4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4月22日电(记者姜刚)记者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安徽省日前出台农村劳动力培训“新政”,通过给予劳资双方培训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加强技能培训和学习。

    为完善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安徽省日前新推多项举措,力争做好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工作,以使企业和劳动者双向受益。

    据了解,企业招用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企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技能培训或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实施技能培训的,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申请培训补贴。另外,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的,按培训人数,以技能培训补贴人均标准的一半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与此同时,农村劳动者自主选择定点培训机构、工种(项目)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个人先行付费,培训合格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或指定的培训补贴经办窗口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的,在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鉴定补贴。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强调,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培训过程的监督,必要时可抽调公共职业训练基地人员,建立专兼职结合的监管队伍,落实监管责任,实施有效监管,而且要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培训补贴审核公布制度,将通过审核的享受培训补贴的人员名单、机构名单和补贴数额等按季度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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