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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促进个私企业恢复经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0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西宁5月4日电(张进林、王博、张进林)记者从青海省工商局获悉,日前青海省工商局出台了促进玉树地震灾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的有关措施。据了解,青海省工商部门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并将为灾区重建提供优质服务,以促进个私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据介绍,在灾后重建期间,青海省工商部门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经营范围核定方式、企业年检条件、注册资本到位期限。同时,工商部门还将放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准条件,支持有能力的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

    为降低企业重建成本,青海省工商部门将免收登记费、证照工本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公告费。青海省工商局还要求做好受灾企业的变更登记,并帮助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补发或换发营业执照。

    此外,青海省民政厅厅长更阳5月4日表示,当前,玉树抗震救灾工作重心转向灾民安置、恢复秩序和灾后重建。民政部门将坚持就地安置和易地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抓紧研究制定受灾群众过渡性安置和重建阶段的政策措施。同时,还将加强灾情统计和灾民证的发放工作,按照重灾、一般、轻灾三个档次,详细排查灾民户的受灾情况,做好流动灾民和外省籍、本省非玉树籍灾民的统计登记工作,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救灾物资全覆盖,补助政策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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