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5月12日电(记者仇逸)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为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上海严禁学校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联考或月考;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学生学业评价实行等第制;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
根据上海市教委最近发布的上海市中小学2010学年度课程计划及其说明,上海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进行全学区、全区县范围的任何形式的学科统考统测、学业质量监测;四年级至八年级不得进行全区县范围的学科统考统测,区县若要进行学业质量监测,每学年不超过1次,且只能随机抽样监测,随机抽取的学生比例不超过本年级的30%。
上海市教委还规定,全市小学一、二年级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于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学科采用开卷形式,或以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考查;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学科应加强动手实验能力考查;信息科技、劳动技术、体育与健身、艺术、音乐、美术学科只进行操作、应用和实践性的考查。
此外,上海各中小学要把德育工作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加强中学生时事政策教育,每周保证1小时用于对学生进行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小学也要开展内容适宜的时事政策和相关的专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