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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人民陪审员标准是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最高法院: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标准

    新华社福州5月14日电(记者郑良、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在14日于福州召开的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上透露,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在顺利进行,全国各地法院计划选任人民陪审员5.4万余人,选任后人民陪审员总数有望达到8万人。

    同时,周泽民还特别强调,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要认真审查被选任对象道德品质、工作态度等条件,尤其是要严格把握“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这一标准,真正选任一批敢于说话、敢于主持公道、为民信赖的人民陪审员。

    据了解,选任工作中,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结合辖区内案件数量、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等要素以及人民陪审员的任免变化,科学确定选任数额,其数额下限是不能低于本基层法院现任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

    周泽民说,人民法院将严格执行选任条件,注重优化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结构,适当降低党政机关干部在人民陪审员中的比例,注意吸收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以充分体现人民陪审员来源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2005年5月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对人民陪审员的产生方式、任职条件等作出规定,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统一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方式产生。

    《决定》实施后,2005年、2007年和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3次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各地法院分三批共选任人民陪审员7.7万余名,超过了基层法院法官人数的二分之一,其中大学以上学历的约占40%。从统计数据来看,人民陪审员在性别比例、学历层次、年龄结构等各个方面,都更加科学、均衡、合理,较好地体现了代表性和广泛性。

    今年5月,2005年第一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任期已满五年,其职务自动免除。周泽民说,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抓紧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主动会同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尽早研究启动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坚持严格、规范的选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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