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5月14日电(记者林晖 李兴文)江西省委组织部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4日联合发布公告称,今年江西将选聘130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者在任职期间可获得每人每年1.8万元的工资、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
据悉,此次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在村工作期限为2年;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
在村任职期间,地方将为“大学生村官”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的安置费。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另据了解,从2010年起至2014年,江西省将每年从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中拿出30%—50%,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在县、乡公务员岗位表现突出的,可以调入市以上机关工作。从2010年起,省、市组织选调生统一招考,原则上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
江西省此次公布的选聘公告明确,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有意向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