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5月24日电(记者 毛一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广东省综治办出台《关于开展诉讼调解与基层综治工作衔接的意见(试行)》。今后,广东的民事纠纷案件可在法院委托的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得到“一站式”解决,一般案件的审结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这是记者24日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综治办联合举行的会议上了解到的。
根据《意见》,广东基层人民法院、派出人民法庭与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同打造调解、送达、执行、判后维稳的诉调衔接模式,把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化解。
据介绍,近年来,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繁重。2009年,广东全省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达到53万宗。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杰说:“在社会矛盾日趋复杂的形势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不可能是法院一家的‘单打独斗’,法院要充分挖掘和运用镇街综治中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独特优势,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根据《意见》,诉调衔接模式包括以下四项内容:一是全程调解衔接机制,人民法院在诉前、诉中均可委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中心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发挥优势力量进行调处后可以进行司法确认;二是诉讼文书送达机制,利用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贴近基层,分布广泛的特点,为法院送达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三是执行衔接机制,维稳中心调解成功后,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四是判后维稳机制,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物业服务等群体纠纷,在宣判后还可委托基层综治中心做好维稳安抚工作。
《意见》还规定,为确保人民法院和镇街综治中心及时沟通信息,通报调解情况和结果,此工作模式推行后,人民法院还会定期邀请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旁听庭审,指派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维稳中心调解工作指导员,协助开展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调解技能。
据介绍,诉调衔接模式2009年试点后取得一定成效,广东省政法委副秘书长陈少波说:“以往广东的民事案件以每年10%的速度递增,2009年上半年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开始试点后,2010年第一季度的民事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7%。”
陈华杰也表示,诉调衔接模式能够减少诉讼成本,更容易被调解当事人接受。根据广东法院统计,民事纠纷案件的调解率已从过去的百分之二十几提高到百分之五十五以上。
广东省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是镇街统一受理调处信访及矛盾纠纷、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平台。2010年2月,广东全省1584个镇街和19个开发区或农场全部建成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7000多名及大批兼职工作人员,构筑起一个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立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