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5月25日电(记者 岳德亮)为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发函省级有关部门,要求开展省级各部门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自查,将变相或者“嫁接”出去的不合理收费行为查清。
据了解,自查的内容是省级各部门所管理的单位涉及企业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所属社会团体的各种收费。
浙江省物价局表示,下列收费行为一律取缔: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行政机关擅自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机构办理,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测、代理、查询等服务并收费等。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要求,省级各部门要查清所管理单位实施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团收费的种类、标准、范围、数额和依据,提出自查审核意见,包括取消、调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规范管理的政策措施,6月底前报物价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