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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可网上申请延长留港时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5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香港5月26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26日宣布,部分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可通过网络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申请须于逗留期限届满前4周内递交,申请人递交申请及领取延期逗留标签当天,须身在香港。

    声明说,可网上申请延长留港时间的非永久性香港居民包括:根据“一般就业计划”“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非本地毕业生留港或回港就业安排”“补充劳工计划”来港的人士,以及以学生身份在港逗留和以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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