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5月27日电(记者 贾立君)近年来在部分教育考试过程中,考生利用具有通讯功能的手表、怀表等设备违纪作弊行为呈上升趋势。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出台新规,为维护教育考试的公平性、严肃性和社会信誉,今后,各类教育考试中,考生不得自带计时设备。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日前向各盟市发出通知,要求在今后的各类教育考试中,每个考场都要统一配备一台走时准确、大小适中的无声挂钟,置于面对考生的正前方;凡考生个人携带的具有计时功能的设备,一律严禁带入考场。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奖惩暂行办法》,建立教育考试监考员奖励制度。要求监考员全面准确执行考试实施程序,严格监督考生作答,维护考场纪律,在监考过程中当场发现认定并及时制止、准确记录考生违规行为,维护考试的正常秩序。
“办法”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每年要对表现突出的监考员进行表彰奖励,被评为“优秀监考员”的教职工,在评定年度考核等级、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安排,并作为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一项重要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