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6月2日电(记者林艳兴、林晖)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了解到,江西上高、上栗、井冈山等44个县市今年新增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至此,江西全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扩大到60个县(市、区)。今后,这些县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项目,政府都将给予三分之一财政补助,资金分别由中央、省、县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
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财政政策的奖补范围为村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户外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包括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堰塘等小型水利设施,村内道路和环卫公共设施等;国有农林场、农垦企业代管的村,实行总分场管理体制改革后的分场公益事业建设也可参照列入奖补范围。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和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不列入奖补范围。违背村民意愿、超过省政府规定筹资筹劳限额标准、超过村民承受能力兴办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也不纳入奖补范围。
“一事一议”制度是农村税费改革后,涉及到村里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土地开发、救济款物的分配、重大民事纠纷调解等重大事情,由村委会根据实际需要和群众要求提出,先由村两委集体讨论后,再交给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事项是否实行、如何筹资的一项农村经济制度。江西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原来“一事一议”资金一般来自农民,财政奖补制度的建立减轻了群众“一事一议”的负担,有利于引导他们积极筹资筹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