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青岛6月10日电(记者 张晓松)今年以来,我国个体私营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截至今年3月,全国实有私营企业755万户,从业人员8698万人,注册资本153234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13.75%、11.19%和26.9%;实有个体工商户3229万户,从业人员6536万人,资金数额11403亿元,同比增长9.56%、12.51%和25.19%。
记者10日在青岛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各级工商部门依法拓宽个体私营经济投资领域,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竞争优势的私营企业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支持从事服务业的私营企业开展连锁经营,积极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利用抵押、质押担保进行融资,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山东省工商局出台实施意见,从融资、维权、培训、就业、服务五个方面发挥工商职能为个体私营企业解困;吉林省工商局积极搭建企业融资平台、品牌发展平台、服务民生平台、行政指导帮扶平台;河北省工商系统主动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好、发展潜力大的个体私营企业,帮助实现贷款金额11.68亿元。
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在会上要求各级工商部门,采取以下措施继续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放宽市场准入各项政策,凡法律法规和政策未禁止的都要予以支持;利用股权出质、股权出资登记以及动产抵押登记,解决私营企业融资问题;大力支持私营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产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鼓励、引导具备企业和公司登记条件的个体工商业大户向规范的企业和公司方向发展。
我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超过1.5亿人
新华社青岛6月10日电(记者张晓松)记者10日在青岛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上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已达到15234.78万人。目前,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所吸纳的就业已占全部新增就业的90%。
“这充分表明了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有生力量、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说。
周伯华介绍,多年来,各级工商部门大力支持劳动密集型个体私营企业发展,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再就业。仅2009年,全国工商系统就引导、支持70多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再就业。
记者了解到,今后,工商部门将继续通过支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抓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包括,对符合政策法规规定条件首次进行创业的人员,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收费;鼓励兴办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个体私营企业;指导个私协会举办就业招聘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