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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对全部68家改革企业的分流人员建档帮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19日   来源:工人日报

    端午节前夕,南昌市总工会帮扶中心的几个调研小组走访了该市一批改制后的国企工会和困难职工,江西化纤厂的下岗女工万义秀接过了市总工作人员发放的慰问金,激动地掉下了眼泪:“原本以为企业都改制了,谁还来管我们?没想到市总工会对我们不离不弃。”南昌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负责人告诉下岗工人:“人走茶不凉,工会还是家。”

    据了解,自去年以来,南昌市共有68家国企进行改制,93个企业职工生活区中的6万余户职工家庭纳入社区管理,12万余名企业职工被妥善安置,由“企业人”变为“社会人”。在企业“家改居”的过程中,不少原企业职工有失落感:过去有企业工会这个“家”,生老病死都不怕,如今成了“社会人”,谁来接手对企业困难职工进行帮扶?工会的温暖还送不送得到困难职工的家里?

    今年6月4日,南昌市总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全市工会系统发出通知,要求重新为大病困难职工、慢性病困难职工、“低保边缘户”困难职工、特别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单亲困难女职工和生活困难农民工七种类型困难职工统计建档。其中重点包括南昌市68家改革企业的分流人员。通知要求,凡符合建档条件的改革企业困难人员,不管是否留用,一律由原单位工会负责统计上报;原单位撤销但仍有留守人员的,由留守人员负责统计上报;原单位撤销无留守人员的,由改革企业“家改居”后的居委会(社区)在所在行政区工会组织协调和具体指导下负责统计上报至市总帮扶中心;原单位撤销且尚未实施“家改居”的企业,其原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可向其所在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企业改革后困难人员的专项临时救助,亦可向其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工会申请困难职工建档。

    同时,为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在企业改革中的作用,进一步做好市属工业企业改革后续困难人员的帮扶工作,不断完善救助体系,南昌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印发南昌市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后困难人员专项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南昌市市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后困难人员专项临时救助办法的补充通知》,凡属该市68家市属工业企业改革前与本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在企业改革后3年内(2012年以前),凡符合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建档以及日常救助条件的,仍可对其实施救助。凡属南昌市68家工业企业改革前与本单位保持劳动关系,在企业改革后3年内(2012年以前),已纳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的困难职工,在享受市总工会困难救助的同时,政府将按照市总工会救助金额1:1的比例,给予该困难人员实施二次救助。(记者赵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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