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今日中国>> 中国要闻
 
两会28日重庆开谈 两岸经济新“框架”喷薄欲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重庆6月28日电(记者 张勇 赵博 张琴)6月28日中午,重庆索菲特大酒店,热情的主人用红毯和鲜花迎接来自海峡彼岸的海基会协商代表团。在上百家中外媒体的聚焦中,海协会与海基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当日在这里拉开帷幕。由于将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份“功在两岸、利在千秋”的重要协议,本次会谈注定会在中华民族史册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欢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一行的简短仪式上,海协会会长陈云林热情洋溢地表示,相信两岸一定能通过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推动两岸关系揭开一个新的历史篇章”。

    自2008年6月正式恢复制度化协商以来,海协会与海基会已接连在北京、台北、南京、台中举行了4次会谈,相继签署了攸关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两岸海运、空运、邮政合作、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等12项协议。

    回顾这12项协议,江丙坤说,它们有如两岸间的12条高速公路,方便了两岸人民、货物之间的畅通,也加快了两岸经济发展,增进了人民福祉。

    而在此前12项协议的基础之上,即将签署的ECFA作为针对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自由化所作的一项特殊安排,基本涵盖了两岸间的主要经济活动,将为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提供重要的保障机制,因而备受两岸各界特别是台湾同胞期待。

    两岸的分析人士普遍认为,签署ECFA有利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有利于实现两岸经济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有利于提升两岸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给两岸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是一件“功在两岸、利在千秋、惠及万民”的特大好事。

    将与协议文本一同“出炉”的早期收获计划,同样为两岸民众所关注。据了解,双方结合两岸产业的互补性,在充分考虑对方关切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个规模大、覆盖面广的早期收获计划。

    本次会谈还将就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签署协议。这是在ECFA框架下的一份单项协议。有关专家认为,这项协议对于更好地维护两岸同胞知识产权权益,更好地维护和激发两岸同胞的创造力和创新力,更好地推动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将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将此行定位为“互惠繁荣之旅”的江丙坤说,即将签署的两项协议特别是ECFA,将会进一步排除两岸贸易和投资的障碍,有力促进贸易和投资,进而扩大就业、振兴经济,让两岸同胞共蒙其利。

    沉甸甸的两份协议,蕴含着两岸同胞无数的期盼和心血。28日下午,在为商签工作进行最后准备的两会预备性磋商中,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慨言:今天所谈的协议是涉及问题最多、最全面的协议,准备时间也最长。但是在双方锲而不舍的努力之下,如今终于有了具体的成果。

    “人民的需要就是两会协商的根本宗旨,人民的期待就是两会协商的前进方向,人民的肯定就是两会协商的最大动力。”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说,“4天前,两会专家终于完成了ECFA的业务磋商,对协议文本和附件均达成一致。为此,我们深感欣慰也备受鼓舞。”

    “我要向所有协商代表表示最诚挚的谢意。由于你们的付出,使得两岸关系迈向繁荣互惠的新时代,大家都将在两岸关系发展史上留下最灿烂的篇章。”高孔廉说。

    回应他们的,是响彻会场的热烈掌声。

    入夜之后,山城重庆静谧中不失华彩。在这座历史名城的怀抱中,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以及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的“诞生”,正式进入了“倒数读秒”。

新闻资料:两会恢复协商后的五次领导人会谈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林甦)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将于29日在重庆举行会谈,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和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这是自2008年两会恢复协商后,两会举行的第五次领导人会谈。

    2008年6月12日至14日,海协会与海基会在北京复谈,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和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共同签署《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与《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协议》。两会北京会谈标志着新形势下两岸关系的改善和发展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2008年11月3日至7日,陈云林率团访问台湾,两会领导人第二次会谈在台北举行。此次会谈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海峡两岸邮政协议》和《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这4项协议签署后,两岸基本实现直接“三通”(通邮、通航、通商)。

    2009年4月25日至26日,两会领导人第三次会谈在南京举行。此次会谈签署了《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3项协议,并就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事宜达成原则共识。这些协议的签署和共识的达成,意味着两岸实现全面、直接“三通”。

    2009年12月21日至25日,陈云林二度率团访台,与江丙坤在台中市举行两会领导人第四次会谈,签署了《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海峡两岸标准计量检验认证合作协议》3项协议。

新闻资料: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来龙去脉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刘畅)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台湾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29日将在重庆举行两会恢复商谈以来的第五次领导人会谈,将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其中前者尤受瞩目。

    早在2005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与时任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在北京共同发布“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提出两党将共同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其后,两岸各界有识之士不断探讨和呼吁,两岸应以签署协议的方式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推动经济合作制度化。

    2008年12月31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再次就此议题明确提出:两岸可以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为推动这项工作,两岸学术机构进行了各自研究和共同研究,形成的一致结论认为,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从长远和全局看,对两岸贸易和经济增长都有正面和积极作用,应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原则分阶段逐步推进。

    2009年12月,两会领导人在台中举行第四次会谈,就商签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则性交换意见,同意将此列为第五次两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

    海协会与海基会专家分别于今年1月26日、3月31日和6月13日,就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举行了3次工作商谈。本月24日,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预备性磋商在台北举行,双方对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文本和附件均达成一致,决定将文件提交两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确认并签署。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实现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经济往来便利化、经贸交往机制化,有利于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增进两岸同胞共同福祉。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协商过程中,大陆方面自始至终都关注和维护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的利益,不仅在早期收获计划的要价中不涉及台湾的弱势产业,不影响台湾的弱势产业,而且尽量扩大台湾中小企业、弱势产业在早收计划中的受益面,还主动将台湾中小企业、传统产业纳入早收计划,实施零关税。

 
 
 相关链接
· 海基会协商代表团抵达重庆 受到海协会会长欢迎
· 海协会海基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将于29日在渝举行
· 海协会与海基会第五次会谈预备性磋商在台北举行
· 海协会复函海基会 感谢台湾各界对玉树地震的援助
 图片图表
 栏目推荐
领导活动 人事任免 网上直播 在线访谈 政务要闻 执法监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规 央企在线 新闻发布 应急管理 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