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隋笑飞)全国检察机关援藏援疆工作座谈会28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西藏工作座谈会和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全方位加强和推进检察援藏援疆工作,促进西藏、新疆检察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保障和服务西藏、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曹建明说,高检院党组始终十分重视检察机关援藏援疆工作。五年来,通过扎实开展援藏援疆工作,西藏、新疆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条件不断改善,人员和工作交流不断扩大,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西藏、新疆检察工作发展。
曹建明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机关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贯彻中央要求,积极主动、扎实有效做好援藏援疆各项工作,帮助西藏、新疆检察机关破解难题、发挥潜能,推进西藏、新疆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
曹建明强调,要牢牢把握对口支援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扎实做好检察机关援藏援疆工作,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要以业务工作援助为中心,促进西藏、新疆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加强业务工作宏观指导和援助;及时研究解决西藏、新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切实加强对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的业务指导;积极开展业务支持和经验交流。
要以干部人才援助为根本,促进西藏、新疆检察队伍素质结构的全面改善。继续认真做好援藏援疆干部选派工作;加强西藏、新疆检察机关与对口援助检察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进一步解决专项政法编制不足的问题;加强专业人才支持。
以教育和科技援助为动力,促进西藏、新疆检察机关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强化西藏、新疆检察队伍教育培训;着力加强“双语”人才培养和司法考试培训工作;加快推进培训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抓好科技援藏援疆工作。
要以资金和项目援助为保障,促进西藏、新疆检察机关执法保障的全面增强。抓好援藏援疆资金和项目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对西藏、新疆检察机关的经费支持;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五年来我国检察机关援藏援疆工作取得四方面明显成效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 隋笑飞)记者从28日在京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援藏援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5年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和高检院部署,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拓展援助领域,完善援助机制,加大援助力度,推动检察机关援藏援疆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业务援藏援疆工作切实加强。坚持把工作援助作为检察机关援藏援疆的中心任务,高度关注、及时解决西藏、新疆检察机关在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执法办案的指导意见。
干部援藏援疆工作稳步推进。努力完善和落实干部援藏援疆工作机制,加大人才支持和智力援助力度。五年来,高检院和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检察机关先后选派2批共计55名业务骨干进藏工作,选派8批共计21名业务骨干进疆工作。援藏援疆干部与西藏、新疆广大检察人员和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为西藏、新疆发展稳定付出了辛勤汗水和心血。
智力援藏援疆工作成效突出。积极拓展检察机关援藏援疆工作领域和方式方法,通过组织专家学者和检察业务骨干进藏进疆巡回授课、在内地举办培训班、选派干部到内地岗位实践锻炼、挂职等多种方式,帮助提高西藏、新疆检察队伍素质。五年来,国家检察官学院直接培训西藏、新疆检察人员1790名,组织233名西藏检察人员参加学历教育;高检院和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检察机关共接受507名西藏、新疆检察人员进行岗位实践锻炼,接受103名新疆检察人员挂职锻炼,为西藏代培代训检察人员2624名。
资金项目援藏援疆力度明显加大。2005年以来,中央财政共为西藏检察机关安排补助专款和补助投资3.6亿元,支持“两房”建设项目52个;为新疆检察机关安排补助专款和补助投资4.2亿元,支持“两房”建设项目77个。高检院支援西藏检察机关资金500多万元,支援新疆检察机关资金400多万元,承担西藏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费用200多万元,承担新疆检察干部教育培训费用100多万元。内地检察机关援助西藏、新疆检察机关的物资装备折合人民币分别达2000多万元和200多万元。
此外,五年来,通过扎实开展援藏援疆工作,西藏、新疆检察机关办公办案条件不断改善,人员和工作交流不断扩大,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西藏、新疆检察工作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