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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发挥公诉职能作用 推动公诉工作全面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6月3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6月30日电(记者 隋笑飞)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30日在长春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依法指控犯罪和强化诉讼监督为抓手,以提高办案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公信力,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指出,要深刻认识公诉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把握公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不断增强做好公诉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自觉把公诉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开创公诉工作新局面。

    曹建明强调,公诉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密切相关,是检察机关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途径和载体。要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公诉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必须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必须更加注重公诉职能的延伸和内涵的深化。要向修复社会关系延伸职能、深化内涵,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公诉工作始终;要向预防和减少犯罪延伸职能、深化内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发生;要向防范办案风险延伸职能、深化内涵,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要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延伸职能、深化内涵,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必须切实强化诉讼监督。要始终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案件上,放在容易发生司法人员执法不严、违法犯罪现象的薄弱环节上,放在严重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突出问题上。

    ——必须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各级检察机关要组织检察人员全面认真学习《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牢固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观念,做到凡是事实不清的不能定案,凡是证据不足的不能起诉,凡是非法言词证据要坚决排除。

    ——必须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进一步研究各类案件在不同情况下的宽严标准,提高公诉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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