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7月1日电(记者 王欲鸣)盛夏七月,内蒙古草原迎来最美丽的季节,锡林郭勒草原、乌兰察布草原、呼伦贝尔草原上到处都是草木葱茏、繁花铺地的景象。这与近年来内蒙古不断完善草原生态保护制度建设,通过落实“草畜双承包”“双权一制”政策措施密不可分。目前全自治区160万户农牧民已承包草原近9亿亩。
内蒙古天然草场面积13.2亿亩,占自治区土地面积的74%。目前全自治区草原承包面积达8.78亿亩,涉及农牧户160多万户,其中承包到户面积8.26亿亩,联户承包面积0.52亿亩。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实行了“草场公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的“草畜双承包”责任制。1989年,又提出并实施草场“双权一制”,即落实草原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到户责任制。国家和自治区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凡是能承包到户的都承包到户,明确治理、管护责任和获取收益的权利,激发了群众保护与建设草原的积极性,确保工程建设取得预期的效益。
同时,内蒙古把生态保护和建设与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生产力布局、农牧民增收等有机结合起来,逆向拉动了生态保护和建设。并严格确立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目前全自治区8.4亿亩草原依法划定为基本草原,占草原总面积的63.6%。
在新草原法修订出台后,内蒙古又颁布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牧场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草原执法主体、执法内容和执法要求,为全面实行依法治牧和依法治草奠定了法律基础。
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是遏制草原超载过牧,促使农牧民建设养畜、科学养畜的有效方式。目前内蒙古已经开始全面推行草畜平衡,与牧民签订责任状的面积约6亿亩,涉及牧民近20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