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7月3日电(记者连振祥)在农村征地和城镇房屋拆迁中,行政强制拆迁往往是激化引发社会矛盾的一个主要方面。甘肃省确定,在今后的拆迁中,将严格限制行政强制拆迁数量,补偿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甘肃首先从约束政府行为入手,而首要的就是严格控制行政强制拆迁数量。甘肃省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拆迁,须报请上一级政府备案,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或“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对一些地方拆迁中动用警力问题,甘肃省严令禁止随意动用警力。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以及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甘肃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甘肃已开始加强对房屋拆迁单位、拆迁评估单位及拆除单位的资格管理,加快建立房屋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