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海南省领导干部《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班在海口开班,各市县和各相关部门的领导干部百余人就《条例》开展学习和培训。
《条例》是经省人大批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鲜明海南特色,是海南省多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经验的总结,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是海南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
“领导干部要首先学好《条例》、用好《条例》。”省安委会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海南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上升势头未得到有效遏制。安监部门近期开展的各市县调研发现,安全生产的领导机制不完善,认识不明确、思路落后、方法不到位是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因此,本次培训班从领导干部着手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正确严格履行《条例》开展工作,推动安全形势的好转。
培训班要求,领导干部要加深对《条例》的理解,提高执行《条例》的认识,正确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推动工作向前发展。
各市县和省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主管领导,以及各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人共1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将就《条例》的内容、特点和实践等相关内容听取来自省法制办等专家的授课,并进行讨论和座谈。培训班由省委组织部和省安监局联合举办。(记者 彭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