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8日电(记者 娄辰)记者7日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山东省政府与十七市市长签订了2010年度山东省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
根据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各市政府对本行政区内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指标负全责,市长为第一责任人。
据介绍,除坚守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两项指标外,全省2010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总数不得低于16.53万亩。省政府将对各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市市政府工作、考核市长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给予相应市政府及市长一定的奖励或处罚。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还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守红线不动摇,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耕地占补平衡,同时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实现对耕地数量、质量与生态保护的统一。
山东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全国第二大小麦主产区。全省人多地少,人口密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5倍,人均土地面积2.55亩,人均耕地面积1.22亩,土地后备资源十分缺乏。目前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超过1亿亩,占耕地总面积的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