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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与农民工同住子女均可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08月26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上海8月26日电(记者仇逸)26日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今年秋季开学,上海市所有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均可以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从2008年起,上海启动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此前,2007年底,全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人数为21万人左右,到今年秋,全市农民工同住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人数将超过42万余人,在原来的基础上翻了一番,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比例从2007年底的57.1%上升至100%。

    据悉,在上海的农民工80%以上集中在城郊接合部和郊区集镇,这些地区又面临着人口出生高峰、本地区农民向城镇集中、中心城区人口因市政动迁导入的压力,原有的校舍、师资等教育资源供不应求。针对这一情况,上海统筹规划,增加城郊接合部和郊区集镇教育资源。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上海市在郊区共投入资金103.79亿元,建设各类学校363所,新增校舍建筑面积287.8万平方米。

    同时,上海降低门槛,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接收比例,于2008年9月简化了农民工同住子女免费就读的条件,凡能提供父母的农民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就业证明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均可在上海免费接受义务教育。2010年又对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工作进行了规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公办学校放宽班额吸纳随迁子女入学,大部分城乡接合地区人口集聚街镇公办学校班额已从40名增加到46名至48名。仅2009年,市、区财政就拨付36.9亿元,用于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

上海还健全制度,鼓励社会力量申办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政府委托民办小学招收农民工子女。2008年至2010年,全市共审批了162所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其中88所为农民工子女学校纳入民办教育管理,74所为新申办学校,对这些学校的办学设施改造,政府给予经费50万元,区县予以补足。在此基础上,政府委托这些民办小学招收农民工子女,市、区政府给予基本成本补贴。三年来,市、区财政共投入10余亿元,用于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民办小学的办学设施改造和基本成本补贴。

为保证这些学校的教育质量,上海市教委还于2010年启动以招收农民工子女为主民办小学规范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改善这些民办小学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今年,上海市政府把为全市所有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配备标准图书室及增配体育运动器材列入市政府实事加以推进,各区县共投入资金2375万元,于8月底基本完成标准图书室的建设和体育器材的采购、安装和调试工作,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外,上海采取有力措施适应农民工子女中职教育和学前教育需求。为适应农民工子女高中阶段学习需求,上海市于2008年起在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开放招收农民工子女,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数也不断扩大,今年招收4400余人。凡进入中职校的农民工子女,均享受上海市中职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免学杂费、补助生活费。上海市已启动在城郊接合区设立民办三级幼儿园和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看护点等举措,逐步解决农民工子女学前教育问题。2009学年,上海学前教育规模已达35.38万人,其中,在园农民工幼儿占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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