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11月13日电(记者 姜刚)记者12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安徽省决定将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4000元。同时,在社会保险政策方面给予财政保障。
据了解,安徽要求各地按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服务期内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助等各项待遇政策。从今年10月1日起,决定将其年人均1万元补助标准提高到14000元,其中,生活补助由9600元提高到13600元,不足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社会保险政策方面,“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应办理社会保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已被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其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其社会保险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安徽省提出,要进一步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各项待遇,加强有关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