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李菲、卫敏丽)流浪儿童作为社会特殊群体,他们的救助、保护和管理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在“国际儿童日”前夕,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近几年,通过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管理,力争给流浪儿童创造一个温暖的家。
据了解,2003年,民政部制定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2006年,民政部会同19个部门出台《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部门责任,完善了各项保障措施。2008年12月1日颁布施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标准》。2003年8月至2009年底,民政部门、各救助站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累计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875486人次。
同时,全国各地积极探索新型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机制,改变过去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与救助管理站合一的体制,强化儿童保护功能,尝试建立“类家庭”、全天候救助点、街头流浪救助、职业技能培训、家庭寄养、救助小学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功能的流浪儿童救助模式;为使街头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各大中城市普遍采取发放救助指引卡,设置救助机构引导牌,利用流动救助车提供街头救助等方式加强救助工作。
据统计,目前,全国近30个城市成立了街头救助服务队,一些城市还建立了全天候救助点、街头救助亭等。此外,我国还在2005年8月开通了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为数万名流浪未成年人建立了电子档案,这对于规范救助流程,科学确定救助方案,客观评估救助效能,合理制定救助规划起到了积极作用。
社会各界致力于为特殊儿童群体提供关爱服务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卫敏丽、李菲)留守流动儿童、孤残儿童、贫困地区儿童……近年来,我国社会各界注重全面发展儿童事业,对于特殊儿童群体更是给予了特别关爱和服务。
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日”。记者从此间获悉,针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面临的问题,全国妇联组织开展了《部分省份农民工返乡对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及时了解留守流动儿童及家庭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阵地建设。
目前,留守儿童之家、托管中心蓬勃发展,湖北、甘肃等地实施了“留守儿童之家百分之百覆盖行动”“留守家属综合服务体系试点”等一批公共服务项目,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环境逐步改善,留守儿童及家庭切实受益。
孤儿是世界上最弱小、最无助、最需要帮助的群体。据介绍,目前,全国共有303所儿童福利院和800多个社会福利院儿童部,集中供养了11.4万名孤儿。近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等措施。
为了使福利机构所有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儿童都能得到手术矫治,民政部于2004年启动实施了“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截至今年6月份统计,“明天计划”实施6年来,已有47000多名残疾孤儿得到了手术矫治,这些孤儿在身体恢复的同时,也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
对少数民族地区和灾区儿童,社会各界也给予了充分的关爱。“六一”期间,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慰问活动,送去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卫生部通过实施项目,努力完善少数民族地区儿童保健服务体系。全国妇联还发起了“与新疆儿童手拉手”全国少年儿童一家亲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组织家庭教育报告团专家赴西藏等地开展家教知识巡讲,为民族地区的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儿童社会救助工作委员会联合北京同仁医院和北京尔康医院组织先心病及脑瘫康复专家赴玉树进行义诊,北京同仁医院的医生两次深入灾区,累计筛查500多人次,现场救治20人。
对于贫困家庭等特殊困境儿童,社会各界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和帮助。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实施“春蕾计划”,让所有失学辍学女童重返校园,最大限度为女童谋福祉。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实施专项行动计划,为有特殊困难的少年儿童提供生存、医疗、成长等方面的救助。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成立宝贝回家慈善基金,救助被拐儿童、走失儿童、流浪乞讨儿童、被遗弃儿童等。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等社会组织积极行动,致力于为自闭症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持和服务……
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可基本保障在院儿童基本权益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李菲)通过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加强培训,我国儿童福利机构已经实现了由封闭型向开放型,救济型向福利型,单纯供养型向供养、康复及教育型的转变,基本保障了在院孤残儿童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方面的基本权益。
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日”。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近年来,我国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孤残儿童的基本权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1992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年对其作了修改,放宽了收养条件和统一登记成立收养关系的程序,使更多的孤残儿童和弃婴被家庭收养,得到了家庭的温暖,实现了在家庭生活的愿望。
——2001年,民政部颁布实施了国家强制性标准《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规范社会福利机构为孤残儿童提供的服务。
——2003年,民政部出台了《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家庭寄养工作的目标、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被寄养儿童的权利,寄养家庭的条件和义务,家庭寄养服务机构的工作内容,以及民政部门在家庭寄养工作中的责任等,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福利机构家庭寄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006年3月,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对孤儿的生活、教育、康复、医疗、住房、就业等提出了9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2010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孤儿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等措施。
“国际儿童日”是一个由联合国发起成立的纪念日,其目的是为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
2009年中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李菲)记者从全国妇联了解到,2009年,中国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3.8‰、17.2‰,已经实现了儿童纲要目标,也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出到2015年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减少三分之二,即达到20.3‰的目标。
中国是一个拥有3.1亿儿童的发展中人口大国。针对儿童教育、医疗保健、社会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和地方财政不断增加投入,重点加以解决。
数据显示,2008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10450亿元,政府预算卫生支出为2297.1亿元。全国实施了城乡中小学免费义务教育,对农村和城市贫困学生免收书本费,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了公共财政保证范围。从1999年开始,中国政府实施了旨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降消”项目,目前已经覆盖了中西部地区的2208个县。经过努力,中国儿童的健康、营养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此外,儿童教育普及程度继续提高,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54%,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5%,学前教育毛入园(班)率从2000年的35.0%上升到2009年的50.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79.2%。
在改善孕产妇健康方面,中国正在加大力度,争取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提出的将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四分之三,即降低到22.2/10万的目标。
全国妇联建议,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农民工子女权益不受侵害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李菲)人口流动带来的儿童问题,既是我国儿童发展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解决的新课题。
11月20日是“国际儿童日”。目前中国有流动儿童2700多万,农民工子女权益保护问题再次为人们所关注。全国妇联建议,解决流动儿童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建立涵盖流动人口的、以常住人口(不仅仅是户籍人口)为服务对象的管理模式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社会资源配置方式。
——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绝大多数地区16岁以下流动儿童不进行人口登记、不办理暂住证,各部门缺乏流动儿童有效的统计渠道,流动儿童的教育、卫生保健、权利保护等工作难以纳入流入地的管理和服务范畴。因此,应提高流动人口的登记率,并将16周岁以下流动人口纳入人口登记管理范畴。
——进一步妥善解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坚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取向,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流入地政府应当积极承担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对于财政负担较重的地区,可以在现行管理体制与教育资源配置方式下,采取省和中央财政分担的办法来解决。
——建立跨部门、流入地与流出地互相衔接的解决农民工子女问题的工作机制。解决农民工子女问题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规划、教育、卫生、公安、计生、农业、社会保障、司法、民政、财政、妇联等多个部门。因此,应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社会各界共同支持,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和联动机制。
全国妇联:采取综合措施解决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记者 李菲)近年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持续升高的迹象。在“国际儿童日”前夕,记者就应如何解决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等问题采访了全国妇联相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表示,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中国社会几千年来存在的重男轻女、男尊女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传统观念的影响;第二,由于中国农村生产力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滞后等经济因素的影响;第三,现实社会中存在的各种性别不平等现象的影响;第四,B超等胎儿性别鉴定技术的滥用以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则是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直接原因。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要解决出生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必须采取综合措施。一要加快发展社会生产力,尽快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二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体系,使人们老有所养,解除生活后顾之忧。三要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提高妇女和女童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中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过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落实奖励生育女孩家庭的优惠政策,帮助她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四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五要加强女童教育促进女童就学,减少失辍学。对辍学的大龄女童进行文化知识、职业技能和生存技能培训。六要进一步完善人口统计数据工作,减少女婴的漏报。

习近平出席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

11月4日,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记者 李忠发)亚太地区儿童权利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讲话。他表示,人类的发展潜力取决于儿童,儿童的健康成长取决于各国政府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关心和努力。中国愿同联合国和各国政府密切合作,为建设一个适合儿童成长的和平、安全、公正的世界不懈努力,为儿童发展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 >>>详细阅读
刘延东在京会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莱克

11月5日,中国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延东在北京会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莱克。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记者 郝亚琳)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延东5日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莱克。
刘延东说,联合国儿基会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进入中国并开展合作项目的联合国机构,它所资助开展的中国儿童项目,产生了积极影响。刘延东向客人介绍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情况,对联合国儿基会与中国2011-2015年合作方案表示欢迎,希望加强沟通,深化合作,使儿童事业发展取得更大进展。
莱克对中国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联合国儿基会将继续致力于同中国的合作,与中方携手推进中国儿童事业的发展。 >>>详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