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9日电(记者张宗堂、赵超)安徽祁门县流源村的残疾人陈万青近年来喜事盈门。陈万青总是高兴地说:“吃药免费了,每月除了国家低保,还能领到50元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金,日子越来越好过了。”陈万青家的变化是“十一五”期间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变化的一个缩影。
加大对残疾人事业财政性投入、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过去五年,残疾人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明显提高,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57.1%,8300万残疾人各项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残疾人事业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
系列政策法规出台 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
过去五年,在残疾人事业发展史上,一系列重要措施的出台浓墨重彩——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郑重提出: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残疾人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促进和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总体思想和重大措施;
2010年3月,国务院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到2015年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基本框架,2020年“两个体系”更加完备;
2010年10月,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进一步体现党对发展残疾人事业关心。
与此同时,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一批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首次引入“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概念;国务院陆续颁布《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规;制定中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无障碍建设条例》,对保障残疾人权利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
残疾人工作还初步建立起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中央财政投入达57.1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75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实施“阳光家园计划”等重点项目,带动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五年平均增长率达30%。
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在城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中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着力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各地因地制宜,有效整合资源,统筹发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等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越来越受重视。
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速度加快
黑龙江垦区友谊农场残疾人张宜存的家,被称为“红太阳之家”。他家房子的屋顶是鲜艳的红色,像太阳一样,代表着温暖和关爱。2007年,他以前的家被列入残疾人危房改造计划,不到半年就搬进了敞亮的新居。
像张宜存这样,因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而受益的,在全国有很多。5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及社会捐助投入危房改造资金41亿元,全国约49.6万户贫困残疾人危房得到改造。
国家新农保试点地区普遍对残疾人参保缴费给予优惠照顾,近85%的试点县(市、区)明确对农村重度残疾人参保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保险费。到2009年,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达到94.4%。
2010年,卫生部、中国残联等五部门共同下发通知,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城镇残疾人参加至少一项社会保险的比例也达到了64.3%,截至2009年12月,238.6万城镇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国家还实施了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仅2009年,就有62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国家还进一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假肢装配,到2009年底,全国累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9万余例,供应辅助器具180万件。
残疾人教育体系也逐步完善。截至2009年底,全国已有特殊教育学校1672所,在校残疾儿童42.8万人。全国11个省市设置高等特殊教育机构14个,在校生近3000人。此外,还有2万多名残疾人在普通高校就读。
目前,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3000多个,496万残疾人得到职业教育与培训。城镇在业残疾人达432.2万,1737万农村残疾人通过参加生产劳动提高了收入水平。
中央安排康复扶贫贴息贷款40亿元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五年共扶持86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其中636万残疾人实现脱贫。
平等享有社会公共资源 精神文化生活日渐丰富
满足基本物质生活的同时,让残疾人平等享有社会公共资源,是过去五年残疾人工作的重点。
国家在100个城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79.5%的城镇至少有一种无障碍设施。医院、银行、车站、商场、文化体育建筑、公共交通工具加强了无障碍服务。
同时,信息无障碍建设进展显著,盲文、手语应用得到更多扶持和保护,全国电视手语新闻栏目达到142个,越来越多的影视节目加配字幕解说,政府及社会重要门户网站加强了信息无障碍建设。
驾驶汽车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也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方式。2010年,公安部、中国残联等部门制定、修订了残疾人机动驾驶证申领使用、辅助器具生产、车辆检测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标准,使右下肢、双下肢残疾人、部分听力残疾人实现了驾车梦想。
基本生活都得到了保障后,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走出家门、真正融入社会成为大多数残疾人的热切期盼。
内蒙古包头的残疾人王兰,参加了街道举办的轮椅柔力球培训班,每天到广场上练习柔力球,不知不觉中结交了很多朋友,改变了以往每天待在家里的习惯。
过去几年,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环境大大改善。2010年,开展了“百万青年志愿者助残活动”,普遍建立助残服务基地和服务站。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等联合推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并决定将每年7月6日定为“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活动日。
残疾人文化活动也在各地蓬勃开展。迄今,我国已举办7届全国残运会和5届全国特奥运动会;全国1000个社区组织开展了“文化进社区”项目;全国300余家市级公共图书馆开设了盲人阅览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服务。
很多残疾人除了积极参加社会文体活动,还成为志愿者服务队伍中的一员。在北京残奥会、上海世博会、第五届全国特奥运动会以及即将开幕的2010广州亚残运会,都能够看到残疾人服务的背影。他们用灿烂的笑容、不屈的意志展现着乐观和积极,在为社会作出贡献的同时,也体现着自己的价值。
积极参与国际事务,残疾人事业国际影响力增强
近年来,我国政治地位不断提升、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以此为背景,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残疾人事务,在保障和促进残疾人权利、提高残疾人社会地位和改善生活状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作用。
2006年12月,在中国等国家的积极推动下,第61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残疾人权利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首部为保护残疾人权利而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2007年3月30日,中国签署了公约,2008年6月,全国人大批准了公约。
2010年8月,我国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递交了首次履约报告。为落实《公约》规定的一般义务,促进充分实现残疾人的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立法、行政措施,充分体现和落实了公约宗旨和原则。
2007年,上海举办了第12届世界特奥会,这是特奥会第一次走进发展中国家。165个国家和地区组团参加,参赛国家(地区)及参会人员数量都超过了历届特奥会。
特奥会的举办赢得了世界范围的广泛赞誉。正如国际特奥会主席及首席执行官蒂姆·施莱佛先生所说:“中国是这项运动的未来。将特奥会运动的信息传递给中国这个世界大国必将带来变革的机会——因为运动上的成就将引发学校、家庭、工作及生活诸多方面的更多成就。”
2008年9月6日,承载着全世界60多亿人对团结、友谊、和平的无限向往,承载着全世界6.5亿残疾人对超越、融合、共享的执著追求,第13届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兑现了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庄严承诺!
北京残奥会,是残奥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同样也是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以至于国际残奥委会主席克雷文在闭幕式上动情地说,“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届残奥会”,“感谢北京,感谢中国”!
2010年5月1日,上海世博会生命阳光馆正式开馆,这是159年来首次开进世博会的残疾人馆,184天里接待游客共计214万人。生命阳光馆用自己独有的人文理念和设计展示诠释了反对歧视、平等共享的人道主义精神。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给“生命阳光馆”贺信上说:我赞赏该馆的命名,它预示着我们为所有残疾人创造光明未来的期盼——当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并能发挥他们巨大潜能之时,光明普照。
2010年12月12日,我们将迎来广州亚洲残疾人运动会的盛大开幕,这是继上海特奥会、北京残奥会之后的又一次国际性残疾人体育盛会。有理由相信,中国残疾人将再次向世界展示独特的精彩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