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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日前出台多项优惠措施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郑州12月11日电(记者 李亚楠)河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向全省发出《河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从注册审批、资金支持、优化环境等多个方面对物流业发展提出一揽子优惠措施。

    根据《通知》精神,河南省将放宽物流企业注册审批条件,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对于连锁经营的物流企业,河南省规定,道路运输许可证、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均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各分支机构无需再单独申报。此外,河南省还将省重点物流业项目的环评审批时限缩短为法定时限的一半。

    为进一步优化物流企业的发展环境,《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全面清理涉及物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以外的一切收费;对涉及物流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收费标准有上、下限额度规定的,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

    为加强对物流企业的财税和金融支持,《通知》确定,入驻省、市规划的物流园区的物流企业在用电、用水、用气方面实行与工业同价政策,物流企业动力用电价格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标准执行;对列入《规划》的重点物流基地、园区、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价格,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与此同时,为鼓励企业加大交通物流基础设施投入,对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可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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