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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未来五年将进一步强化对台交流合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厦门12月22日电(记者 王凡凡)未来五年,厦门将着力开展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建设等“五个建设”,以突出对台先行先试,在进一步深化厦台交流合作上实现新的突破。

    中共厦门市委22日通过的《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认为,“十二五”时期,厦门要紧紧抓住当前两岸交流合作进入新阶段的历史机遇,力求在对台工作上有更大的作为。

    为此,会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厦门对台工作“五个建设”目标:

    ——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厦门成为两岸金融业监管合作机制试点区域,吸引两岸更多金融机构来厦门设立机构、拓展业务,进一步拓宽台湾金融资本进入厦门的渠道和形式,进一步探索建立服务海峡两岸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金融业务创新体系、金融人力资源体系和金融法规政策体系,全面深化对台金融合作。

    ——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争取率先落实ECFA早收清单,大力推进两岸投资贸易便利化,探索实施更加开放和优惠的政策,积极参与两岸产业“搭桥”计划,促进厦台产业对接,打造厦门湾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

    ——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争取率先试行更多的两岸直接往来便利化措施,做优做强“大三通”,做好做大“小三通”,促进两岸人员、物资、信息流动,把厦门建成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黄金通道”。

    ——建设两岸交流交往重要基地。创新厦台交流合作机制,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全面提升厦台之间各领域交流合作的实效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厦门在两岸交流交往中的桥梁纽带和前沿平台作用。

    ——建设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进一步做好台湾人民工作,对台胞在厦置产置业、就学就业、居住生活等实行市民待遇,鼓励常住厦门台胞融入社区生活,进一步建立健全涉台法规规章,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

    据厦门市长刘赐贵介绍,“十一五”期间,厦台产业对接成效明显,友达、宸鸿、冠捷、长庚医院等一批台资项目入驻厦门;人员和货物往来更加频繁;文化和民间交流全面拓展,厦门在对台工作中先行先试的前沿平台作用更加凸显。

    2010年前11个月,全市新批合同台资3.3亿美元,增长一倍;实际利用台资3.9亿美元,增长24.3%。对台进出口贸易也增长了55.4%。同时,厦台双向直接往来也得以进一步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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