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周英峰 周婷玉)今年6月审计报告中披露的2009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中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目前相关部门通过收回违规报销资金、更换真实发票等方式整改9737万元(约占68%);已将其余4503万元假发票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来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报告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这一来函印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今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报告时指出,一些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比较普遍。抽查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
除对接受和使用虚假发票列支问题的整改外,国务院办公厅来函详细介绍了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今年10月底,2009年度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违规问题,已有50.26亿元得到整改(占92.15%);其余问题也都制定了措施,正在整改落实中。
——对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归还原资金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停止发放并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等方式整改10.26亿元(占93.70%),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对多申领财政资金或瞒报收入和资产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收回结余资金、将收入和资产纳入法定账册核算、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5.46亿元(占87.92%),其余问题正在整改中;
——对违规收费及未按规定征缴非税收收入等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停止和退还违规收费、收归部门或上缴中央财政、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整改13.88亿元(占85.36%),其余正在采取补办审批手续、催缴收费收入等方式予以整改;
——对16个部门存在以拨代支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收回资金余额、调整会计账目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对19个部门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清理有关采购项目和资金、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预算和采购活动管理等方式,全部整改完毕;
——对23家受托代征单位未按规定征收或上缴港口建设费的问题,已有4.14亿元清缴入库,其余部分也制定了缴款计划;国务院法制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正在研究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政策。
此外,针对预算执行不完全到位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格预算执行和管理。
追缴地方非税收入750多亿元 核实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数据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周婷玉、周英峰)针对今年审计查出的地方财政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问题,相关各方积极整改。财政部及各相关地方已追缴入库750多亿元的非税收入;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对地方上报的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数据对账核实。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来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报告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这一来函印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来函指出,针对审计报告中涉及的地方税费管理不严、地方财政资金管理分散等问题,财政部及各相关地方积极采取措施整改:一是针对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有关地方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已追缴入库750多亿元;二是针对部分地方政府自定政策返还税费问题,有关地方清理了自行出台的税收优惠和先征后返政策,修订了相关规定;三是针对财政部门银行账户开设过多问题,有关地方财政部门进行清理,撤销合并银行账户423个,并将289个银行账户中存储的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58亿余元缴入国库。
审计报告指出,通过审计调查18个省、16个市和36个县本级,截至2009年底这些地方的政府性债务余额高达2.79万亿元,总体规模较大,存在一定债务风险。
来函指出,国务院于2010年6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7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又印发通知,部署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并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将债务清理核实情况报告报送财政部等部门。
审计整改中已有1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周英峰 周婷玉)记者22日从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悉,在对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中,截至今年10月底,各被审计单位已追回、归还或拨付资金1779亿元,挽回或避免损失53.38亿元,有110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6月23日,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报来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这一来函印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
来函介绍说,截至今年10月底,审计发现的104起涉嫌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查处后,已有95人被依法逮捕、起诉或判刑;已有74个中央部门向社会公告了部门预算。
收回未批先用、违规出让的土地或补办用地审批手续4.31万亩
今年6月份的审计报告指出,部分地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仍较突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严格和规范。重点检查的13个城市有10.19万亩土地存在未批先用、违规出让和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11个省区应征未征土地出让金等收入381.81亿元,未将683.99亿元土地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16个省区滞留、闲置节能减排资金9.67亿元。
国务院办公厅来函中介绍说,截至今年10月底,已收回未批先用、违规出让的土地或补办用地审批手续4.31万亩,没收、拆除非法建(构)筑物33.65万平方米;补征土地出让及开发整理等资金271.38亿元,并将23.44亿元土地专项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收回、归还和拨付节能减排资金9.24亿元;给予98名责任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农业银行处理336人 农业发展银行48人被采取司法措施
今年6月份的审计报告指出,一些政策性金融机构违规操作或超范围经营问题比较突出,涉及金额共计203.01亿元。跟踪审计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2009年新增贷款的结构和投向发现,部分新增贷款结构不尽合理。
国务院办公厅来函中介绍说,截至10月底,农业银行已全部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处理责任人员336人;农业发展银行的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其他个别问题正在通过落实有效资产保全等措施逐步解决,处理责任人员512人,还有48人被采取司法措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全部整改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制定和完善了82项制度;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制定了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的措施。
10家中央企业112名责任人员被处理或处罚
今年6月份的审计报告指出,抽查的10户中央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资产负债损益不实。
国务院办公厅来函中介绍说,10户中央企业都成立了以集团“一把手”或分管党组成员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538项,对112名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或处罚。目前,资产负债损益不实的问题已全部纠正;对违规决策造成损失或潜在损失的问题,相关企业通过收回借款本金、监控担保企业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和生产许可证等措施,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损失风险。
“民生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清单”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周婷玉、周英峰、崔清新)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加快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进度、追缴被挪用或挤占的财政资金……正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2日收到了一份200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清单”。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2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来的关于200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函。其中,来函对审计报告披露的重点民生资金和民生工程问题的整改情况一一给予了回应。
“不合格”低保家庭全部被清退 停发600余户“不合格”家庭廉租房补贴
来函指出,对194个区县向不符合条件的6.29万户家庭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问题,各地均已全部停保清退。
针对9个城市向不符合条件的705户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问题,来函指出,截至2010年10月底,已停发了其中601户的补贴,收回补贴资金15.73万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并辞退在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1人,行政记大过1人。
收缴套取资金2.6亿余元 下达2.8亿余元滞留资金
今年6月份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对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民生资金进行审计发现,存在套取、滞留、转移挪用或挤占财政资金等问题7.14亿元。
国务院来函中显示,针对涉及3.5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问题,除用于农业项目建设的部分资金不再追缴外,相关地方政府已收缴资金2.61亿元,占应收缴资金的94.22%,并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1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还拟取消存在违规骗取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问题的项目单位今后5年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资格,暂停相关县的国家农业开发县资格,并扣减相关省份下一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指标;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办法,提高资金分配透明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涉及3.06亿元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资金的问题,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在审计发现问题之后15天内将2.81亿元滞留资金按有关规定全部下达到项目单位,被挪用的0.25亿元也全部追回,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
针对涉及0.51亿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问题,截至2010年10月底,相关地区共归还被挤占资金约5140万元。
加快廉租房建设进度 严格有关项目立项标准
来函指出,针对19个省市的448个新建廉租住房和10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计划投资额比例低以及225个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低的问题,有关地方加快了投资和建设进度,截至2010年10月底,上述廉租房和棚户区项目的投资完成额分别达到计划投资额的60%和70%,225个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落实率提到65.95%。
针对18个省区的156个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中有60个未能发挥预期效益的问题,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要求,加大项目效益评估力度;加强产业化经营项目管理,更加严格项目立项条件、评审标准和程序;有关地方正在督促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切实落实资金,完成项目建设目标。
违规使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问题全部被整改
来函指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被违规用于规划外项目、日常经费支出和归还欠款等问题,相关地方已采取收回违规使用资金、归还原渠道或下达给规划范围内存在资金缺口的重建项目使用等措施,全部予以整改。
对重复申请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问题,有关地方采取调整项目建设内容、核销重复申报户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尚未发放给个人的补助停止发放,已发放的861万多元全部予以清退。
针对部分项目规划内容与实际情况不尽相符,有的规划要求未完全落实的问题,相关方面也都进行了整改:一是对中期调整后仍有274个项目的规划内容与实际不符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二是对82所学校的3967亩新增建设用地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正积极筹措征地资金,并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加快办理新征建设用地报批手续;三是对28个项目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的问题,3个受灾省已明确在新建项目中加强投资审批和规模控制,并调整部分项目概算,重新上报审批;四是对138个项目存在731项工程管理缺陷,158个项目的监理和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到位的问题,有关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建设单位进行了全面清查,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